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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推迟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法规实施时间

发布时间:2026-03-17 15:47作者:小群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2月17日,乌兹别克斯坦内阁部长会议通过第66号决议,对《电气及无线电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技术法规》(即乌兹别克斯坦RoHS法规)的实施时间作出调整,该法规正式生效日期推迟至2027年2月17日。
 
本次调整的核心内容是将原第517号决议中规定的"六个月"过渡期修改为"十八个月",实质上将强制执行期限延后了整整一年。该技术法规明确规定了电气及无线电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并规定了产品合规评估程序,适用产品须通过合格声明或官方认证方式完成符合性验证。
 
根据法规要求,受限有害物质共10种,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各物质在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上限为0.1%(镉为0.01%)。法规适用范围涵盖家用电器、照明设备、IT及通信设备、电缆及低压元器件等。
 
此次延期被业界普遍视为一项重要的政策缓冲。监管机构表示,延期旨在确保该法规与国际标准更好地接轨。对于向乌兹别克斯坦市场出口电气电子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而言,新的过渡期为供应链整改、合规测试及技术文件更新提供了宝贵的时间窗口。建议相关企业抓紧利用这一延期积极推进合规准备工作,以避免2027年法规正式落地时出现集中应对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