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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发布“关于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影响”的法律草案,涉及一次性塑料制品等

发布时间:2026-06-24 15:51作者:-1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6月18日,乌克兰发布G/TBT/N/UKR/390号通报:“关于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影响”的法律草案。该法律草案为减少某些类型塑料制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以及促进向循环经济转型,奠定了法律和组织框架,特别是通过采取旨在预防和减少因使用此类产品而产生废物的措施。该法律草案确立了关于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含氧降解塑料制品及含塑料渔具的生产、进口、投放市场和上市供应的管理要求。该法律草案尤其规定:制定措施以减少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限制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含氧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和投放市场;确保带有塑料盖和塑料盖帽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仅在产品预期使用期间盖和盖帽仍附着于容器的情况下方可投放市场;设定塑料饮料瓶中再生塑料含量的目标;对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制定标签要求;针对某些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及投放市场的含塑料渔具,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塑料饮料瓶进行单独收集;制定措施,告知消费者并鼓励负责任的消费行为,以减少该法律草案所涵盖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产生的废物;建立报告和记录保存制度;对违反该法律草案规定要求的行为规定相应责任。本法律草案系基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9年6月5日关于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影响的第2019/904号指令制定,并考虑到需要设定过渡期,以使经济经营者能够适应并执行其中所规定的各项措施。该通报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但以下情况除外:本法第三条第一部分第一款和第四条,自本法生效一年后生效;本法第三条第一部分第二款,自本法生效两年后生效;本法第五条第二部分第一款,自本法生效三年后生效;本法第五条第二部分第三款,自确定最低零售价格的法律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法第五条第四和第五部分,自本法生效四年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