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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发布食用初榨椰子油食品标准

发布时间:2026-07-16 16:22作者:-1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7月8日,菲律宾食药局发布食用初榨椰子油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7月29日。主要内容如下:(1)产品术语和定义、加工工艺要求(不得添加化学品,加热不得使油脂变黄或产生焦糊味,加工温度不超过90℃);(2)产品理化标准、微生物及重金属限量标准(菌落总数≤100CFU/mL,酵母和霉菌≤10CFU/mL,总大肠菌群、大肠杆菌<10CFU/mL,沙门氏菌每25g中不得检出,铁<5mg/kg,铜<0.4mg/kg,铅、砷<0.1mg/kg);(3)标签需标注:工艺方式(“自然发酵”、“离心”、“螺旋压榨”或“物理”)、过敏源信息、营养信息、若作为食品补充剂,须注明“食品/膳食补充剂”及“NO APPROVED THERAPEUTIC CLAIMS”(未经批准的治疗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