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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性能和标准规则》

发布时间:2026-08-17 17:23作者:-1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8月13日,韩国发布G/TBT/N/KOR/1375号通报:修订《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性能和标准规则》。
 
此举旨在通过将韩国的车辆灯具安全法规与经重组和修订的国际法规框架及修正案(联合国第148号、第149号和第150号法规的01系列,以及联合国第48号相关法规的08系列)相协调,确保韩国的照明设备达到国际公认的安全水平,以反映照明技术的进步。a. 关于允许倒车灯具备投射功能的修正案(草案附件6-10);b. 关于自适应远光灯术语变更和安装要求的修正案,以及允许与自适应远光灯相关的驾驶员辅助投射功能的修正案(草案第38条第3款,附件6-5);c. 关于道路照明设备(包括远光前照灯、近光前照灯、自适应远光灯、前雾灯和弯道照明灯)安装要求和光度要求的修正案(草案附件6-3、附件6-4、附件6-5、附件6-6、附件6-9);d. 关于明确灯光信号装置(包括日间行车灯、前位灯、示廓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指示灯、侧标志灯、驻车灯)发光强度要求的修正案,并使其表述与国际车辆安全法规相协调(草案附件6-8、附件6-11、附件6-12、附件6-14、附件6-15、附件6-16、附件6-17、附件6-18、附件6-32);e. 关于明确回复反射器、警告三角牌、重型车辆用后部回复反射标记板、低速车辆用回复反射标记板、回复反射标记的类型和安装要求的修正案,并使回复反射性能要求及其表述与国际车辆安全法规相协调(草案附件6-27、附件6-28、附件30-5、附件30-8、附件32-2)。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 所有条款和附件:颁布后立即执行(新型车辆)0所有条款和附件:自颁布之日起已过两年(新型车辆生效日期时正在制造和组装或进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