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欧盟发布G/SPS/N/EU/965号通报:对法规 (EC) No 853/2004 的附件III进行修改,明确家养有蹄类动物鲜肉冷冻前储存时限。主要内容包括:
针对牛、猪、羊等家养有蹄类动物的鲜肉,草案设定了两种明确的冷冻方案,食品经营者可任选其一:
方案一: 如果肉在屠宰后立即在最高 7°C 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则必须在屠宰后 6天 内冷冻。
方案二: 如果肉在屠宰后立即在最高 3°C 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则必须在屠宰后 14天 内冷冻。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拟批准日期为2026年第四季度,拟公布日期为2026年第四季度。
鲁公网安备3705230200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