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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发布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新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1 15:59作者:-1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9月8日,马来西亚卫生部于发布《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指南》,旨在为《1985年食品法规》第3B条规定提供实施指导,该指南将仅适用于《食品法》定义的“制备”食品,但未来可能扩大范围。主要内容如下:(1)核心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来自实施并持有经认可食品安全保证计划认证的食品premises;(2)实施机制:清关时若无法提供认证文件,首次进口的货物将有14天宽限期。在此期间,进口商可获取认证文件、提供特定参数的分析证书(COA),或提交制造商书面保证。若逾期未提供,货物将被拒收、销毁或再出口。后续进口仍无法提供,将直接面临同样处置;(3)认可计划与发证机构:认可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包括GMP、HACCP、ISO 22000、FSSC 22000、BRCGS、IFS Food、SQF等全球公认标准及相关行业特定标准。认证须由出口国主管当局、其指定机构、国际认可论坛(IAF)成员认可的认证机构、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基准比对的项目所有者,或出口国主管当局认可的私营机构签发;(4)文件要求:证书须为原件或经核证副本,须附官方认证英文翻译,并需保持更新以备查验;(5)特定产品检测:附录2明确了罐头鲍鱼、午餐肉、即溶咖啡、香料等数十种产品在无认证时的具体化学与微生物检测参数(如组胺、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