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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启用“强迫劳动单一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6-07-16 16:19作者:-1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点击数: 【字体:

2026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启用“强迫劳动单一门户网站”。该门户是依据(EU) 2024/3015《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法规》(下称“《法规》”)第12条设立的官方信息平台,为各成员国主管当局、经济运营者及公众提供统一的法规指南与信息访问渠道。《法规》已于2024年12月13日生效,其执行条款将于2027年12月14日起全面实施。该门户的核心功能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集中公布各成员国指定的主管当局名单及其职权范围。根据《法规》要求,成员国须于2025年12月14日前完成主管当局的指定与通报。第二,发布欧盟委员会制定的实施指南及高风险产品与区域数据库。该数据库基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的独立且可核实信息建立,提供关于特定地理区域或产品类别中强迫劳动风险的指示性、非穷尽性证据信息。数据库不公开直接指名经济运营者的信息。第三,设单一信息提交点,接受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就涉嫌违反《法规》第3条的行为提交信息。提交须包含所涉经济运营者或产品信息、指控理由及证据材料,支持所有欧盟官方语言。第四,公布调查终局决定——包括产品禁令及其后续撤销或复审结果。正在进行的调查信息、商业秘密及举报人身份不予公开。在技术层面,门户与欧盟市场监督信息与通信系统(ICSMS)内的“强迫劳动模块”实现对接,用以规范欧盟委员会、成员国主管当局与海关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换。该模块同时与欧盟海关单一窗口环境建立互联,用于海关与主管当局之间依据《法规》第五编第二节进行请求与通知的交换。《法规》确立了分阶段实施的时间框架。2025年12月14日,成员国须完成主管当局的指定与通报。2026年6月14日,欧盟委员会须发布详细实施指南及高风险产品与实体公共数据库。2026年6月30日,强迫劳动单一门户网站正式启用。2027年12月14日,《法规》执行条款全面实施,禁止任何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产品在欧盟市场投放、提供或从欧盟出口。该门户的建立是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该体系并行运作的还包括依据《法规》第6条设立的“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网络”,由各成员国代表、欧盟委员会代表及适当时的海关代表组成,负责协调执法实践、统一风险识别方法及促进信息与最佳实践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