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信息与电信部于2026年3月15日正式颁布的《无线电设备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6月1日起正式适用。该规则系统性地规定了无线电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市场准入条件、合规评定程序及供应商义务,是塞尔维亚无线电设备监管领域的核心法律文件,取代了原《无线电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规则》(2012年第11号),标志着塞尔维亚电子设备市场监管体系向欧盟标准的全面靠拢。规则涵盖所有在塞尔维亚市场上流通或投入使用的无线电设备,明确豁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自制设备、航海及航空设备、专供研发机构使用的定制化评估套件,以及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设备。在技术要求层面,规则着重强调无线电设备须满足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电磁兼容性及频谱有效利用三项基本要求,并对联网设备、儿童监护设备、可穿戴设备及支持货币转账功能的设备,额外提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及防欺诈等强化要求。规则最具实质影响的内容在于统一充电接口的强制要求。规则附件十一明确规定,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耳机、耳麦、掌上游戏机、便携式音箱、电子书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导航系统及入耳式耳机共12类设备,须自2024年12月28日起强制搭载符合标准SRPS EN IEC 62680-1-3的USB Type-C充电接口;笔记本电脑则适用延迟过渡安排,于2026年4月28日起纳入管控。凡充电电压超过5伏、电流超过3安培或功率超过15瓦的设备,还须支持符合SRPS EN IEC 62680-1-2标准的USB Power Delivery(USB PD)快充协议。这一要求与欧盟于2022年颁布的《通用充电器指令》(2022/2380)高度一致——后者同样规定上述时间节点,并以减少电子垃圾、消除充电器市场碎片化、提升消费者便利性为核心立法目标。此外,规则还要求供应商在设备包装上清晰标注是否随附充电器,并为消费者提供单独购买不含充电器设备的选项,强制推行"充电器与设备分开销售"模式。在合规评定与市场监管层面,规则要求制造商在设备上市前完成合规评定,可选择内部生产控制、型式检验或全面质量保证三种程序之一,并据此出具合格声明。部分设备类别,如蜂窝移动通信设备、短距离无线传输设备、无线医疗植入体、无线话筒等14类产品,还须额外获取由指定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进入流通环节的设备须加贴塞尔维亚合格标志(3A标志),若未来塞尔维亚与欧盟签署《合格评定及工业产品接受协议》(ACAA)或正式加入欧盟,上述标志将自动替换为CE标志,合格声明及相关程序也将相应转换为欧盟同等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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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发布无线电设备管理新规
塞尔维亚信息与电信部于2026年3月15日正式颁布的《无线电设备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6月1日起正式适用。该规则系统性地规定了无线电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市场准入条件、合规评定程序及供应商义务,是塞尔维亚无线电设备监管领域的核心法律文件,取代了原《无线电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规则》(2012年第11号),标志着塞尔维亚电子设备市场监管体系向欧盟标准的全面靠拢。规则涵盖所有在塞尔维亚市场上流通或投入使用的无线电设备,明确豁免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自制设备、航海及航空设备、专供研发机构使用的定制化评估套件,以及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设备。在技术要求层面,规则着重强调无线电设备须满足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电磁兼容性及频谱有效利用三项基本要求,并对联网设备、儿童监护设备、可穿戴设备及支持货币转账功能的设备,额外提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及防欺诈等强化要求。规则最具实质影响的内容在于统一充电接口的强制要求。规则附件十一明确规定,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耳机、耳麦、掌上游戏机、便携式音箱、电子书阅读器、键盘、鼠标、便携导航系统及入耳式耳机共12类设备,须自2024年12月28日起强制搭载符合标准SRPS EN IEC 62680-1-3的USB Type-C充电接口;笔记本电脑则适用延迟过渡安排,于2026年4月28日起纳入管控。凡充电电压超过5伏、电流超过3安培或功率超过15瓦的设备,还须支持符合SRPS EN IEC 62680-1-2标准的USB Power Delivery(USB PD)快充协议。这一要求与欧盟于2022年颁布的《通用充电器指令》(2022/2380)高度一致——后者同样规定上述时间节点,并以减少电子垃圾、消除充电器市场碎片化、提升消费者便利性为核心立法目标。此外,规则还要求供应商在设备包装上清晰标注是否随附充电器,并为消费者提供单独购买不含充电器设备的选项,强制推行"充电器与设备分开销售"模式。在合规评定与市场监管层面,规则要求制造商在设备上市前完成合规评定,可选择内部生产控制、型式检验或全面质量保证三种程序之一,并据此出具合格声明。部分设备类别,如蜂窝移动通信设备、短距离无线传输设备、无线医疗植入体、无线话筒等14类产品,还须额外获取由指定合格评定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进入流通环节的设备须加贴塞尔维亚合格标志(3A标志),若未来塞尔维亚与欧盟签署《合格评定及工业产品接受协议》(ACAA)或正式加入欧盟,上述标志将自动替换为CE标志,合格声明及相关程序也将相应转换为欧盟同等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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